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申请免试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本人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我校高职单招志愿(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为5165)。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本人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报名系统或登录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入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1.专业志愿是分类分专业填报,考生应根据自己的高考报名的身份类别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并选普高类、普高艺体类、中职类、中职艺体类其中一个报考类别。考生可填报三个顺序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
2.中职类考生按第一志愿专业参加技能测试,须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对应的技能测试项目。
(三)免试生资格审核
免试生于2023年3月24日14:00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地点: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06办公室。经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后,可由学校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
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
(2)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下午14:00-15:30。
(3)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下午13:30-18:00。
(4)艺体测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下午13:30-18:00。
考试地点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室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人文与科技素质、职业倾向与生涯发展规划、健康知识、信息技术基础知识、纪律与安全常识等。
2. 普高艺体类考生:文化考试+艺体测试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采用省统一命制的普高类文化考试试题。
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命题和考试,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技能测试项目进行考核,各专业技能测试大纲详见我校官网。
3.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测试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
技能测试:学校参照《四川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大纲》(2021年版)》执行,由学校组织命题和考试,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技能测试项目进行考核,各专业技能测试大纲详见我校官网。
4.中职艺体类考生:文化考试+艺体测试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采用省统一命制的中职类文化考试试题。
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命题和考试,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技能测试项目进行考核,各专业技能测试大纲详见我校官网。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一)划线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普高艺体类、中职类、中职艺体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最低控制线上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在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中,分普高类、普高艺体类、中职类、中职艺体类,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3.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或艺体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或艺体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4.选择了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在顺序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招收类别专业中参与调配录取,报考艺体类专业考生选择了志愿调配,视为服从艺体同类别志愿调配(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视为同类别),不参与非艺体专业录取。未参加艺体类测试考生不得参与艺体专业录取。
5.若出现参考人数和招生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专业建设和实际参考学生情况统一进行计划调整。
6.若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免试录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正常参加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考生可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3月30日至4月3日17:00时,学校在官网上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将本人退档申请和身份证传真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放弃录取手续,过时不再办理。考生被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3.4月6日,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