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培养高端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首批启动的高职院校之一。2010年被确定为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多次被评为河北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张家口市文明单位,是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大类 | 备注 |
4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考试一类 |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考试一类 | |
440501 | 工程造价 | 考试一类 |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考试一类 | |
440304 | 智能建造技术 | 考试一类 | |
500113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考试二类 | |
500201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考试二类 | |
430302 |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考试二类 |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考试二类 |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考试三类 |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考试三类 |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考试三类 |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考试三类 | |
460102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考试三类 | |
460704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考试三类 | |
460304 | 智能机器人技术 | 考试三类 |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考试三类 | |
410210 |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 | 考试四类 | 新增 |
540101 | 旅游管理 | 考试五类 | |
570315 | 冰雪设施运维与管理 | 考试六类 |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考试八类 |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考试八类 | |
550104 | 产品艺术设计 | 考试八类 | |
550109 | 游戏艺术设计 | 考试八类 | |
53020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考试九类 | |
530701 | 电子商务 | 考试九类 |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考试九类 | 新增 |
530810 | 供应链运营 | 考试九类 | 新增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考试十类 |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考试十类 |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考试十类 | |
510203 | 软件技术 | 考试十类 |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考试十类 |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考试十类 | |
510213 | 移动应用开发 | 考试十类 | 新增 |
注:待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牵头院校公布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1)招生对象: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2)身体要求:所有专业考生均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3)外语要求:报考时不限语种,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报考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考试一类(土木建筑、资源环境与安全、水利等所涉及专业)、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所涉及专业)、考试三类(装备制造等所涉及专业)、考试四类(农林牧渔、轻工纺织、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等所涉及专业)、考试五类(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公安与司法(公安专业除外)等所涉及专业)、考试六类(教育与体育(体育专业除外)、新闻传播等所涉及专业)、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等所涉及专业)、考试十类(电子信息等所涉及专业)的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大类牵头院校联考工作实施方案。考生总成绩需达到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方可录取。
(1)对于进档考生,各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将参考职业技能考试,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将按照语文、数学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缺考处理:对已填报志愿、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均为0的考生,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视为放弃单招录取资格。
(3)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集中志愿录取缺额后将进行一次征集志愿。
(5)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22] 19号文件规定执行,由我院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申请免试的考生需携带相关免试材料于2023年单招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免试申请,过期不再受理。
(1)学费及住宿费:学费5000元/年;住宿600元/年。
(2)学费减免或资助: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有资格获得每年2200元—8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
建档立卡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