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我校中医养生保健专业招收“高职专项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有关规定执行。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除“高职专项类”外,我校参加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比例: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所有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要求四肢无残疾,面部无明显疤痕,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报考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弱;报考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四肢无残疾、面部无明显疤痕;报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四肢无残疾。我校对身体未达到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建议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药学(专业代码:520301H;项目批准书编号:PDE50IE3A20221292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考生被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3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