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黑龙江省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包括中专、职高、技校)、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等。
录取原则:牡丹江大学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网上面试(面谈)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校届时将单独考试成绩上传牡丹江大学网站,可供考生查询,并接受考生申诉。
录取结果、待遇:
已被牡丹江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由我校下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牡丹江大学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和参加高考录取考生待遇一致。
牡丹江大学积极实行奖、助、贷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对成绩优异的困难学生还实施学费补贴、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