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单独招生。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先录取填报我院为第一志愿的考生。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生分为两类:A类为具有应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B类为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含应届普高毕业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数、外成绩不全的考生)。
A类考生可在学院全部招生专业中任选5个专业报考,并明确是否同意专业调剂;B类考生只能在5个专业大类中选择1个专业大类,且只能在所选择的专业大类中选择填报5个专业,并明确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调剂)。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其他报名相关事项详见《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3〕1号)。
报名费缴纳:2023年3月6日—8日,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
准考证打印:2023年3月9日—10日,具体操作方法届时登录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和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
免试入学考生身份认定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在2月18日-19日,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就读中职学校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审核表》提交至学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通过方能获得免试入学资格。
职业技能特长生身份认定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月18日-19日,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学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 号)规定执行。
退役军人考生身份认定
2023年2月18日-1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能认定为社会人员身份考生。
一、文化素质考试
A类考生以全省统考的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成绩(不含学校组织的补考成绩)为录取依据。B类考生依据《中等职业学院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形式为机试,满分30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A类考生和退役军人考生测试学生人文素养、政治素养、心理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职业适应性等,考试形式为机试,满分200分。
B类考生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考察,测试内容按照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汽车工程、信息工程及经济贸易五个专业大类测试,试题中80%为通用题(人文素养、政治素养、心理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20%为专业特征题。考试形式为机试,满分200分。
艺术、体育特长生以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含人文素养、政治素养、心理健康等面试,占比10%)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各类别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A类考生总成绩=(应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B类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退役军人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艺术、体育特长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
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至12日,如有变化,以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如未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9日。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时先录取单列的特殊类型计划,特殊类型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学生,第一志愿的学生录完后,录不满的计划转为普通类的计划。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普通类的计划根据“院校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确定A、B类考生录取分数线,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数从高到低”分类分专业录取。A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学业水平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录取,B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A、B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其中录取至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
退役军人考生根据“院校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