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招生项目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等级证书审批日期须在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之间,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1、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 2 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3、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收费标准和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缴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作废;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考试时间:4月15日、4月16日
文化考试由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考生于4月8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参加文化考试。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通知,以免错过文化考试。
2、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评分。
(2)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体育专项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和“体育单招系统”上的相关信息。
3、考试成绩
(1)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查询文化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
(2)对考试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至5月15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对成绩是否存在加分错误、登记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不重新进行评分。复核结果将于5月17日17:00前反馈考生。
1、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 180 分的基础上,由南京体育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 40 分的基础上,由南京体育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南京体育学院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30 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南京体育学院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50 分录取。
4、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 3:7 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5、南京体育学院根据各运动项目生源情况、专业需求等情况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分男女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未完成南京体育学院招生计划的,再录取二志愿考生。
6、所有运动项目均按性别分别进行招生。田径项目按田赛、径赛两类分别进行招生。足球项目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非自由人与自由人,南京体育学院将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招生。
7、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