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是省属公办高等学校,源于1915年成立的福州协和幼稚师范学校,是我国第二所幼儿师范学校,是福建省学前教育和小学艺术教育的开拓者和领跑者,享有“闽幼正源”之美誉。百余年来,学校秉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校训精神,为福建省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培养了数以万计优秀师资,为福建省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曾荣获教育部“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着”的表彰。现为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获批建设福建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福建省学校美育与艺术教育研究中心、福建省学前教育职教集团。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计划655人,面向高中招生计划265人、面向中职招生计划390人
招生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 |
面向高中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30 | 6000元/年 |
早期教育 | 三年 | 30 | 6000元/年 | |
学前教育 | 三年 | 100 | 6000元/年 | |
小学英语教育 | 三年 | 45 | 6000元/年 | |
特殊教育 | 三年 | 40 | 6000元/年 | |
应用英语(幼儿双语方向) | 三年 | 20 | 6000元/年 | |
面向中职生类-电子类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20 | 6000元/年 |
面向中职生类-计算机类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20 | 6000元/年 |
面向中职生类-旅游服务类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 三年 | 20 | 6000元/年 |
面向中职生类-美术与设计类 | 艺术设计 | 三年 | 30 | 7200元/年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三年 | 30 | 7200元/年 |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三年 | 30 | 7200元/年 | |
面向中职生类-教育类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50 | 6000元/年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 三年 | 20 | 6000元/年 | |
学前教育 | 三年 | 50 | 6000元/年 | |
音乐教育 | 三年 | 25 | 7200元/年 | |
美术教育 | 三年 | 25 | 7200元/年 | |
社会工作 | 三年 | 50 | 6000元/年 | |
面向中职生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社会工作 | 三年 | 20 | 6000元/年 |
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福建省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管理机构监督的工作机制。录取时,严格执行福建省的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则,遵守招生录取纪律。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2023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照相同录取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新生报到后,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由于福建省内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体检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通知执行,因此,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上述体检要求填报志愿。因身体条件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慎报师范类专业。
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学生入学后要求转专业的,按《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详情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联系方式:0591-87912254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