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具有国家高等学历教育计划内全国统一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北依龙凤山,南邻京密引水渠,西接京藏高速,依山傍水,风景秀美,交通便捷。学院占地367亩,建筑面积8.42万平方米,拥有先进的多功能阶梯教室、语音室、图书馆、微机室及与各专业相配套的实习实训室、工作室,高标准的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高尔夫球训练场、气膜冰球馆、气膜游泳馆、马术训练场、大型健身房、公寓、餐厅、医务室、超市和影厅等完善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服务设施。
专业名称及方向 | 专业代码 | 学历层次 | 招生计划 | |
面向普通高中生 | 面向中职生 | |||
空中乘务 | 500405 | 专科 | 6 | 4 |
学前教育 | 570102 | 专科 | 6 | 4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10209 | 专科 | 6 | 4 |
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北京汇佳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春季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本市正式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具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春季高考招收高中毕业生招生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4.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5.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执行。
招收高中毕业生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以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政策加分考生、免试保送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相同科类且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均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成绩较高者优先;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仍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第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第成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院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不符合标准的,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按照规定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已被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可以参加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和春季高考招生同时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录取资格,春季高考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招收中职毕业生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公布的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测试合格基础上,以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专业录取以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对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政策加分考生、免试保送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基础成绩中外语、数学、语文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已被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学校地址:北京市昌平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路20号
联系方式:010-51631234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