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Hefei Institute of General Professional Technology),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举办,2000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数控技术紧缺型人才培养参与单位。
专业名称 | 学制 | 面向普通高中 | 面向中职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130 | 290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三年 | 30 | 80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三年 | 20 | 70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30 | 30 |
数控技术 | 三年 | 40 | 100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三年 | 30 | 70 |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 三年 | 30 | 7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50 | 70 |
智能控制技术 | 三年 | 20 | 7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40 | 8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100 | 250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30 | 70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年 | 20 | 40 |
建设工程监理 | 三年 | 30 | 60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50 | 100 |
电子商务 | 三年 | 50 | 200 |
市场营销 | 三年 | 30 | 80 |
质量管理与认证 | 三年 | 20 | 60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60 | 200 |
合计 | 810 | 1990 |
已参加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均可报名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于2023年3月28日10:00至4月2日16:00,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每位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中职毕业生依据第一专业志愿参加我校的职业技能考试科目)。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职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采用校考方式。
1. 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综合素养、职业认知、职业规划三个模块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退役军人达到校考合格线优先录取。
2. 面向中职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类别分别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考试中的技术技能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退役军人达到校考合格线优先录取。
3. 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报考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请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等材料),于4月30日前提交至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经学校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后,可予以免试并优先录取。具体流程请登陆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分类考试招生学生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按照皖价费函[2016]89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最新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毕业证书: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学生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大专)毕业证书。
详情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65319638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