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集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开设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等九个专业,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现有金海、花溪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619.3亩;建有全国先进、省内一流的护理实训中心和基础医学实验实训中心;有省内外实习基地73家,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为我院附属医院。学院学生在历年贵州省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高职组、中职组中多次荣获一等奖,在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高职组)获三等奖,实现了国赛获奖零的突破。
专业名称 | 高中生 | 中职生 | 下岗失业员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和基层农技人员 |
护理 | 50 | 53 | 3 |
护理(口腔护理方向) | 6 | ||
护理(老年护理方向) | 108 | ||
护理(眼科护理方向) | 82 | ||
助产 | 73 | 85 | |
康复治疗技术 | 50 | 100 | |
中医康复技术 | 50 | 100 | |
药学 | 80 | 95 | |
健康管理 | 40 | 40 | |
眼视光技术 | 155 | 75 | |
医学美容技术 | 80 | 100 |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45 | 45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40 | 50 |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40 | 50 |
注: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一)报考类型
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和针对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专项类”三种类型。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二)报考对象
1.高中类: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 2013 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女生1.58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口齿清楚,无纹身,无精神病史,无色弱、无色盲、无听力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及无影响履行相关专业职责的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
2.助产专业仅招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
3.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4.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应具有高中毕业证(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证明);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应具有中职毕业证(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中职同等学力证明)。
(一)报名
1.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①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进行初审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②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③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④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
⑤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收报名考试费,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志愿填报
1.填报志愿时间:2023年3月13日09:00至3月19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最多六个专业志愿)。为确保考生按时参加考试及顺利收取录取通知书,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确认预留电话及联系地址等信息正确无误。
2.征集志愿时间(若第一次录取名额满,将不再征集志愿):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12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须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往届生还需准备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测试将于2023年3月25日进行,具体安排将提前发布在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招就资讯或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综合考试
①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全省统一评卷。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②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4日上午09:00-11:30。
2.职业技能测试: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往届生还需准备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将于2023年3月25日进行,具体安排将提前发布在学院官网招就资讯或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将于2023年3月25日进行,具体安排将提前发布在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招就资讯或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请考生密切关注。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监督指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招生计划、文化素质(文化综合考试)及职业技能考试两项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其中文化素质(文化综合考试)占50%,职业技能考试占50%。
(二)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招生计划、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成绩按满分 100 分计算。
(三)当分值相同时,优先录取有特长、曾获得荣誉的学生或学生干部。
(四)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医学类国控专业中职毕业生可免试报读学院对口或相近专业。
(五)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详情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定县盘江镇/贵阳市花溪区大职路
联系方式:0854-5415555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