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信息化支撑职业院校企合作专业共建项目首批共同体成员,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学校,自治区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首批全区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创建单位,自治区“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质量监测优秀试点院校,宁夏职业院校数字校园标杆校,宁夏现代服务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学院牵头组建的宁夏现代服务职业教育集团获批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 |
530303 | 大数据与审计 | 3 |
530304 | 会计信息管理 | 3 |
530402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3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涉外会计方向) | 3 |
440703 | 现代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方向) | 3 |
5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 |
440701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3 |
530605 | 市场营销 | 3 |
530602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3 |
530604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3 |
410119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 3 |
530701 | 电子商务(网站、网店运营方向) | 3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3 |
530706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3 |
530101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3 |
53020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3 |
530206 | 证券实务 | 3 |
530205 | 财富管理 | 3 |
530202 | 金融科技应用 | 3 |
530203 | 保险实务(金融保险方向) | 3 |
530102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3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 |
510203 | 软件技术(电子商务技术方向) | 3 |
510213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3 |
550401 | 文化创意与策划 | 3 |
5305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 |
530502 | 国际商务 | 3 |
530503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3 |
540104 | 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 | 3 |
540110 | 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 | 3 |
570202 | 应用英语(涉外酒店经理方向) | 3 |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履行2023年宁夏高考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同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C等级及以上。
(一)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待考试结束后,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以择优录取的原则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
(二)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
(四)考生被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
(五)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通过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习形式、毕业证书、奖助学贷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一)学费及住宿费
1.学 费:每生每年4620元;
2.住宿费:六人间每生每年800元,八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二)学生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生均3300元。
2.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办理生源地贷款,贷款额度最高限额12000元。
4.所有在校生均纳入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实习期间学院负责购买顶岗实习意外伤害保险。
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联系方式:0951-2081007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