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办学资格的公办高职院校。2006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获“良好”等次。2012年,建成首批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2013年,通过云南省高职院校特色评估。2016年,入选“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9年,入围全国第二批“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学院是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试点高校、云南省高校实用技能国际人才培养基地。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招收800人。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生命科学院 | 110105 | 园艺技术 | 50 |
410201 | 林业技术 | 50 | |
410106 |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 50 | |
410303 | 畜牧兽医 | 50 | |
410107 | 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 | 50 | |
4901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50 | |
师范学院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0 |
590206 | 行政管理 | 50 | |
旅游财经学院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50 |
530605 | 市场营销 | 50 |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0 | |
5305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0 | |
540101 | 旅游管理 | 50 | |
500113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50 | |
国际交流学院 | 570214 | 应用泰语 | 50 |
570208 | 应用外语 | 50 |
凡符合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已参加高考统一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含中专、职高和技校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
(一)报名时间: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确定
(二)报名办法
1.报名网址与考生登录:考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普高志愿填报“进行报名。
2.考生填报志愿: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5333,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报名信息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成功并保存提交后,必须到当地高考报名点审核确认。
4.准考证打印:经报名确认的考生,自行登陆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普通高中毕业生以2022年底前取得的学业水平考试最好的量化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文化成绩。中职毕业生通过网络在线考试取得成绩。
2.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通过网络在线进行远程测试,现场上传自我介绍和特长展示短视频(3-5分钟)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回答打分,测试全程进行录音和录像。
单招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院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录取程序
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进行公布,对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考生须知
1.高职单招录取的文、理科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高职单招录取的“三校生”‚不再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及录取。
2.单招录取的考生,经云南省招考院审核批准,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寄发录取通知书给考生。
(一)凡被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学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将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帮助贫困考生。同时承诺决不让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院“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凡被单招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联系方式:0691-2122932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