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乐山大佛和峨眉山之间,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乐山市的苏稽新区青衣江畔,办学历史可上溯至1951年成立的川南区乐山护士学校。学校于2002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由乐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含医药卫生、财经旅游、机械电子、新能源等学科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先后被列为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四川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立项单位、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
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备注 |
520201 | 护理 | 医药卫生类 | 涉藏州县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旅游类 | 涉藏州县 |
520201 | 护理 | 医药卫生类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旅游类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备注: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 考生只可填报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对口。
2. 考生应于2023年3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录乐山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信息请考生仔细核对,要求真实、准确、完整,逾时不补报。
3. 考生应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生。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9+3”高职单招报名表》和《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3年4月3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乐山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考试。
(一)录取规则
1.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技能测试、德育、语文、数学成绩。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年4月20日至26日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2023年4月12日,考生登录乐山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3日12:00前将考生本人签名的查询成绩申请书,连同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和准考证复印件发送到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箱,经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件回复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4.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2023年4月26日下午17:00前将考生本人签名的放弃录取申请书,连同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和准考证复印件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箱,经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件回复确认。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的“9+3”高职单招考试。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企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费用。
(三)考生被乐山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学校地址:乐山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联系方式:0833-2152600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