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享有 “中国女排腾飞基地”、“有色金属之乡”等美誉的湖南“南大门”——郴州市,学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湖南省文明高校。学校设有建筑工程学院、财政经济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贸旅游学院五个专业院系;共开设20个专业,构建了适应市场需求、对接产业发展、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学校拥有一批国家级紧缺技能型人才专业、省级精品专业、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市级重点专业、国家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学校教学设备齐全、教学环境优美,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现有在校学生8000余人。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268人,退役军人招生计划10人,专业由考生在单招专业中任选。退役军人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录取,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编入同年级相应专业班级全日制脱产学习。
组别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单招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专业组一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98 | 46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140 | 506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60 | 4600 | |
数控技术 | 三年 | 65 | 46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65 | 46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110 | 4600 | |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三年 | 30 | 46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230 | 46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三年 | 115 | 4600 | |
工程造价 | 三年 | 115 | 46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80 | 4600 | |
软件技术 | 三年 | 85 | 78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110 | 46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115 | 4600 |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60 | 4600 | |
专业组二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230 | 3500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115 | 3500 |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三年 | 60 | 3500 | |
市场营销 | 三年 | 55 | 35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55 | 3500 | |
电子商务 | 三年 | 55 | 350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三年 | 100 | 4600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120 | 4600 |
★如有变动以省、市相关部门当年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郴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
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
报名费缴纳:2023年3月2日—4 日(第一志愿考生)、2023年3月30日-31日(第二志愿考生),登录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入“单招报名确认”系统网上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
准考证打印:2023年3月8日—10 日(第一志愿考生)、2023年4月6日-7日(第二志愿考生),登录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入“单招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准考证。
志愿填报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行志愿优先录取,优先安排第一志愿考生考试并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填报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志愿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及社会人员考生允许在专业组一、二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因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此类考生只允许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如跨专业组报考则以第一专业志愿所在专业组为准,另一专业组专业无效。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
退役军人报考我校者,须在单招报名前(2月20日 17:00前)按要求将资格证明材料交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逾期或不能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退役军人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素质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参加郴州职业技术学院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和退役军人类。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和退役军人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既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也要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内容
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按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分别组织进行。其中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原则上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办法为语文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成绩乘以1.5,数学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数学成绩,英语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成绩乘以0.5。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卷面满分为300分,其中语文占150分,数学占100分,英语占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笔试形式,分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退役军人类进行。笔试内容:①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类和退役军人,重点测试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素质及综合素质等;②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及相关专业的特色,分专业组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测试,不同专业组考试内容不同,重点测试学生的职业技能、心理素质及综合素质等。卷面总分为200分,其中职业技能或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占130分,心理素质占40分,综合素质占30分。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和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单招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的中职在校生可免试录取;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在校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省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省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获市级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且单招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的中职在校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奖考生须在单招报名期间将有效证明提交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进行认定,逾期提交视为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招生人数不满时方组织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考试及录取。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认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语文成绩乘以1.5加数学原始成绩加英语成绩乘以0.5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高中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素质测试,并按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别进行录取。
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参考总人数再乘以第一专业志愿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考生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
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应届普通高生考生类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各类别考生按照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考生入围名单,经与考生进行有效沟通,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志愿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从相应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确定递补拟录取考生入围名单。拟录取入围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地址: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909号
联系方式:0735-2351060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