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Jin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nursing)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为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学校。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发改委确立的首批新疆中职班举办院校,多年来共培养了新疆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多个民族近千名学生。学院新疆班办学工作得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与领导的高度评价,先后被评为“济南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75人(包括退役军人类1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00人。学制3年。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计划类型 | 代号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春季高考专业类别 | 学费 |
单独招生普通类 | 01 | 520301 | 药学 | 20 | 药学 | 5000 |
02 | 520410 | 中药学 | 20 | 药学 | 5000 | |
03 | 520202 | 助产(仅限女生) | 20 | 护理 | 5000 | |
04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20 | 学前教育 | 5000 | |
05 | 520504 | 口腔医学技术 | 20 | 医学技术 | 5000 | |
06 | 490210 |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 20 | 设备维修 | 5000 | |
07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20 | 公共服务与管理 | 5000 | |
08 | 490104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20 | 烹饪 | 5000 | |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 | 09 | 520301 | 药学 | 10 | 不限 | 5000 |
10 | 520410 | 中药学 | 5 | 不限 | 5000 | |
综合评价招生普通类 | 0A | 520301 | 药学 | 20 | —— | 5000 |
0B | 520410 | 中药学 | 20 | —— | 5000 | |
0C | 520202 | 助产(仅限女生) | 10 | —— | 5000 | |
0D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20 | —— | 5000 | |
0E | 520416 | 中医康复技术 | 20 | —— | 5000 | |
0F | 490201 | 药品生产技术 | 20 | —— | 5000 | |
0G | 490210 |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 30 | —— | 5000 | |
0H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0 | —— | 5000 | |
0J | 490104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30 | —— | 5000 |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1.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可报考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3.男女生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4.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综合评价招生面试中如涉及外语测试,语种为英语。考生入学后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且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00 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 分,总分为 430 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6日~ 2月27日,具体考试范围和时间将在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面试。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3月1日,具体面试范围和时间将在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具体评价办法将在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2.面试
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面试范围和时间将在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一)划线原则、录取原则、专业调整原则和计划调剂
1.划线原则 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综合考虑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测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低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
(1)单独招生(退役士兵除外)中,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必须全部参加,只参加一门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中,只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没有面试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单独招生(退役士兵除外)录取时,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分数仍然同分的情况下再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时,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赋分高的考生,综合评价赋分仍然同分的情况下按照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退役士兵考生录取: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3.专业调剂原则 考生只可报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报考“单独招生”的上线考生,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是”,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在所报专业大类内按专业序号的顺序、依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调剂录取;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上线考生,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是”,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可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否”,而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不予录取。
4.计划调整原则: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院统筹安排可调剂使用,专业计划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二)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将在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录取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凡被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学校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
联系方式:0531-87954412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