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泽医学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建校于1950年,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科院校,隶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和管理,接受省教育厅的管理和指导。在长达72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根本宗旨,秉持“悬壶济世、孜孜以求”的校训精神,为党和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医疗卫生人才,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现为全国健康养老服务生产性实训基地、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单位、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全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平安校园”“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山东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菏泽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菏泽市花园式单位”“山东教育慈善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泽医学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总体计划60人,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生计划10人。综合评价招生总体计划240人。
单独招生
计划类型 | 招生对象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对应春季高考类别 | 计划数 |
普通类 | 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生 | C1 | 药品生产技术 | 药学类 | 5 |
C2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药学类 | 10 | ||
C3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医学技术类 | 15 | ||
C4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护理类 | 5 | ||
C5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公共服务与管理类 | 5 | ||
C6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护理类 | 10 | ||
退役军人类 | 面向我省退役军人招生 | B1 | 健康管理 | 不限类别 | 5 |
B2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不限类别 | 5 |
综合评价招生
计划类型 | 招生对象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备注 |
普通类 | 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招生 | A1 | 医学营养 | 25 | 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全部合格 |
A2 | 健康管理 | 30 | |||
A3 | 中医康复技术 | 40 | |||
A4 | 药品生产技术 | 35 | |||
A5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5 | |||
A6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35 | |||
A7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40 |
注: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基本学制三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采取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方式培养。单独招生录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采取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方式培养,不服从泽医学专科学校全日制在校学习培养安排的考生予以取消录取资格和退学处理。
单独招生
1.单独招生(普通类):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生,社会人
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面向我省退役军人招生,退役军人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招生。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需选报春季高考,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需选报夏季高考。其中,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高中应届毕业生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全部合格,有一科及以上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单独招生
一、单独招生普通类(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生,退役军人除外)采取“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分值为20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230分,总分值为430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语文、数学。
2.测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语文分值为100分、数学分值为100分,两科分值共200分。
(二)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2.测试分值:分值为230分。
二、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面向我省退役军人招生)采取“素质测试”方式测试
1.测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综合能力包括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包括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2.测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分值为430分。
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采用“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综合素质评价分值为200分,素质测试分值为230分,总分值为430分。
一、综合素质评价包含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和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
1.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根据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各科学业水平成绩核算,分值为100分,有一科及以上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根据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通过考评专家组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分值为100分。
二、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综合能力包括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包括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2.测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分值为230分。
(一)报名、缴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正式考试。
1.选报高校和专业。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每位考生只可选报一所学校。报考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的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设置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缴纳考试费和打印准考证。考生需在正式考试前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缴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缴纳考试费和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以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和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为准。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
3.模拟测试。如果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采取“网络在线”的方式进行考试,为了方便考生熟悉、掌握操作流程,测试考生的软硬件设备是否正常,需提前进行模拟测试,模拟测试的成绩不计入正式考试成绩。模拟测试时间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和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为准。
4.正式考试。2023年2月27日至3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和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为准。
(二)考生须密切关注菏泽医专招生信息网或菏泽医专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考试方式、缴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模拟测试、正式考试等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招生专业均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其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普通类(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素质测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4.计划调整: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录取时可以对各类别和各专业之间计划进行调整。对没有报满的专业可以缩减计划,对报考学生较多的专业可以增加计划。
5.免试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学习。
6.单独招生普通类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缺考一科者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一科及以上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已被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1950号
联系方式:0530-5260858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海体育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简称“上体”,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体育类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体育大学(Beijing Sport University),位于北京市,简称北体大,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的高等体育院校。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