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学费政策。我省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免除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经费标准免学费,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经费标准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资助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0%确定。
(三)收费政策。学费免除后,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住宿费,普通宿舍每生每学年500元,公寓每生每学年600-1200元。民办学校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