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教育资助各项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资助 对在我县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家庭幼儿,按每生每学期400元进行资助,建档立卡的贫困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资金实行打卡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 县域内小学和初中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1)、在公办学校就读不收学杂费;在民办学校就读由学校将免学杂费资金打卡发放给学生,小学生每生每年6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800元。(2)、按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贫困生生活费, 分春秋两次打卡发放。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 旌德中学贫困生按每人每年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档次给予资助,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执行最高标准,每生每学期1500元,按学期银行卡打卡发放。
4、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 对旌德中学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学期850元的标准免学杂费。开学时,直接免除。
5、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 宣城旅游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予以资助,建档立卡学生全覆盖享受。按月银行卡打卡发放。
6、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助 对宣城旅游学校所有学生学费标准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学杂费,开学时直接免除。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家庭贫困大学生开展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本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12000元,贷款资金直接拨付到校。
8、从 2017年起,对我县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生,在提供未享受其相适应学段资助证明后,由县教体局统一按对应学段资助政策落实教育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