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评选综合测评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经评选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500元/年,二等奖2500元/年)。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当地助学贷款部门申请生源地贷款8000元/年。
3.应征入伍的毕业生或在校生,学校为其办理征兵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4.针对学生操作技能强的学生,学校投资方云南铭鼎集团给予每年5000元的“铭鼎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