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始建于1985年,原名中国函授大学济南分校,首任校长为我国著名国画大师于希宁先生。建院三十年来,学院几易校名,经历多个发展时期。201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定名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正式升格为艺术类普通高等院校。
(一)高职(专科)专业设置:
2018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共有十六个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山东省和其它省份投放招生计划:涵盖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园艺技术、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工业设计、美术、文物修复与保护、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模特与礼仪、传播与策划、广告策划与营销、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电子商务技术、空中乘务。
(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设置:
艺术设计专业(含装饰设计与工程管理、广告设计与策划、网站设计与管理、三维动画设计、服装设计与制作、空中乘务、学前教育、旅游管理八个专业方向),学制五年。
(三)以上各专业培养方向及名称仅供区分所在班级专业核心课程,不写入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
办学特色导师责任制教学管理体系
建校三十年来,我院名师云集,教学力量雄厚,为让艺术家的卓越成就得以传承,艺术学子的人生梦想得以实现,学院推行导师责任制教学管理体系,学生入学即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专业和导师,在校期间接受五年一贯制或三年制大专、自考本科试点教育。专业导师负责学生的各科学习成绩监督和毕业时学业鉴定,学校最终根据学术委员会的鉴定对学生颁发相应的毕业文凭。导师责任制管理体系是我校加强教学质量实施教考分离制度的一种体现。
学生进入高年级学习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选择进入导师工作室进行实践学习。学生在实践期间若顺利通过导师的考核,将有资格通过拜师仪式成为导师的入室弟子,建立更加亲密的师承关系,接受导师一对一深度辅导和专题研修,毕业时导师推荐就业。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依然可以跟随导师学习,传承导师的艺术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