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资助金额:2000元/人·年(在校学习期间)。
3、资助办法:报读学生注册、学籍报批后,持户籍所在地盖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公章或区民政局公章的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提交学院,经上报审批后,在校学习期间每个月享受200元的生活补助,每年发放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