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安置、学生学籍、资助管理工作
下设招生科、就业科
1、制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3、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5、在校生学籍注销、转学、借读生手续办理及巩固率统计工作。7、在校生国家助学金申报、资格审查及发放。9、毕业生就业安置和再就业安置。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