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特制定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区域名单为准。
(二)2023年招生计划90名,招生专业详见《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专业目录》,分省招生计划参照各省(区、市)报名考生比例分配。各省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专业目录 | |||
省区 | 招生专业 | 科类 | 备注 |
河北 | 历史学 | 历史组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河北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物理组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山西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理工 | |
内蒙古 | 工商管理类 | 文史 | |
内蒙古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工 | |
辽宁 | 汉语言文学 | 历史组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辽宁 | 大气科学 | 物理组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吉林 | 工商管理类 | 理工 | |
黑龙江 | 日语 | 文史 | |
黑龙江 | 化学类 | 理工 | |
江苏 | 工商管理类 | 历史组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江苏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物理组 | 化学、生物至少选考1门 |
浙江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综合改革 | 历史、思想政治至少选考1门 |
浙江 | 英语 | 综合改革 | 历史、地理、生物至少选考1门 |
安徽 | 法学 | 文史 | |
安徽 | 生物科学类 | 理工 | |
福建 | 法学 | 历史组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福建 | 建筑学 | 物理组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江西 | 档案学 | 文史 | |
江西 | 生物科学类 | 理工 | |
山东 | 社会学 | 综合改革 | 必须选考思想政治 |
山东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综合改革 | 必须选考物理、化学 |
河南 | 经济学类 | 文史 | |
河南 | 社会工作 | 文史 | |
河南 | 物理学 | 理工 | |
河南 | 工商管理类 | 理工 | |
湖北 | 社会学 | 历史组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湖北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物理组 | 化学、生物至少选考1门 |
湖南 | 社会工作 | 历史组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湖南 | 汉语言文学 | 历史组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湖南 | 统计学 | 物理组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湖南 | 土木工程 | 物理组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广东 | 信息资源管理 | 物理组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广西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史 | |
广西 | 生物科学类 | 理工 | |
海南 | 广播电视学 | 综合改革 | 历史、思想政治、地理至少选考1门 |
海南 | 化学类 | 综合改革 | 必须选考化学 |
重庆 | 新闻学 | 历史组 | 必须选考思想政治 |
重庆 | 土木工程 | 物理组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四川 | 法学 | 文史 | |
四川 | 生物科学类 | 理工 | |
贵州 | 新闻学 | 文史 | |
贵州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
云南 | 经济学类 | 文史 | |
云南 | 英语 | 文史 | |
云南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 | |
云南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理工 | |
西藏 | 工商管理类 | 理工 | |
陕西 | 历史学 | 文史 | |
陕西 | 城乡规划 | 理工 | |
甘肃 | 经济学类 | 文史 | |
甘肃 | 物理学 | 理工 | |
青海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
青海 | 经济学类 | 理工 | |
宁夏 | 法学 | 理工 | |
新疆 | 行政管理 | 文史 | |
新疆 | 化学类 | 理工 |
说明:
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校后随机分配到相应学院管理 ,进行一年大类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规定分流到具体学院和专业 ,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1.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经济管理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经济学 、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2.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以上专业不包括基地班 、菁英班。
3.各培养类别可供选择的专业 ,以分流时学校公布为准 。
4.各省区最终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区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考生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止。
(二)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申请手续。网报结束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须包含系统生成的所有页面),考生本人逐页签字后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校级公章,然后将申请表扫描或拍照(确保清晰、真实、完整),于截止日期之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如因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以及信息错误或有虚假内容而影响材料审核,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考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后,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上报教育部,同时在云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成为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以下简称合格考生)。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一)凡云南大学合格考生,均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云南大学高校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所在批次录取。
(二)高考投档成绩达到2023年生源地一本录取控制线,且在高考志愿的相关批次填报了云南大学的合格考生,云南大学将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在相关批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资格。
(三)实行新高考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区,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其选考科目须符合云南大学在当地公布的对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一)云南大学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云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开展招生监督工作。
(三)考生须遵循“诚信”原则,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当年专项计划报考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已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学籍,已毕业的注销毕业证及学位证。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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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湖北省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委托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施定向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简称“村医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培养,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素质,仙桃市政府决定继续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 2023年广西大学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北京、上海、西藏地区除外)。
贵州大学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国家“211工程”大学。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贵州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为规范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特制定云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圣若瑟大学(圣大)成立於1996年,是中国澳门的一所私立大学。作为一所天主教大学,她根植於1594年建立的第一所高等学府“圣保禄学院”(今澳门“大三巴”遗址)的悠久传统。以下为澳门圣若瑟大学2022/2023研究生内地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