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好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确保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扩招单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安排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2024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2024年河南省高职扩招单招院校名单详。
(三)招生专业
1.高校在本校已开设并开展招生的专业范围内自主安排高职扩招专业,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招生。医学、教育、公安、司法等国控专业以及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2.招生专业按面向人群不同分为A、B、C三类,A为退役军人可报专业类;B为高素质农民(含村“两委”干部、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可报专业类;C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可报专业类,考生须按照本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相应专业。
(四)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将综合考虑高校办学能力和申报情况统筹安排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各高校要根据办学条件、专业优势、培养能力、所处地域和承担培养任务等综合情况,按照省教育厅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自主安排分类别全日制和弹性学制两种培养形式的招生计划,未经相关部门授权,不得安排特殊人群专项招生计划。严禁没有备案和没有安排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以审核通过的2024年高职扩招单招章程公布为准)。
(五)招生章程
1.制定章程。高校要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制定高职扩招单招章程,确保章程内容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并于2024年11月22日18:00前将招生章程及佐证材料上传至“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进行核定。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核定后方可向社会发布,高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等招生宣传材料的内容,必须与招生章程内容相一致,不得擅自更改内容。
2.考生查询。考生可通过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查询了解我省高职扩招政策和高校招生章程,也可通过高校官方网站或拨打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了解高职扩招信息,以防被误导、上当受骗。
(六)志愿填报
高校要于2024年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8:00开通本校高职扩招单招志愿填报系统,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系统网址及入口,考生通过登录意愿报考高校的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高校须在志愿填报工作完成后将考生志愿数据报省招办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七)命题、考试
1.高校要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原则上应采取“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单独组织考试,依据综合成绩录取;也可根据培养目标对不同群体考生的要求,对考生免予文化知识考试,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要科学合理,能够区分不同程度考生。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高校予以免试录取。各高校要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将考试材料(含考试音视频资料和纸质试卷)、录取材料等资料予以保存以备复查。
2.全省高职扩招单招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12月10
日至12月12日,各高校在本校校区内开设考场,有不同校区的高校安排在一个校区内统一考试。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工作,全程封闭考试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各高校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在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指导下,提前研究谋划,科学制定组考方案,并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审批,同时在招生章程中进行明确。
(八)录取
高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规则,严格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于12月22日前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录取通知书及时、准确寄送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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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加西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包括艺术类、体育类、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招生类型的考生。
为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职教单招”)报名及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根据《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重庆市通过多方调研、充分论证,组织了多轮次专家研讨、多层面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我市艺考招生改革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学 (2021) 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13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为做好我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3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属于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2024年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高效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