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不得跨项报名;
2.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生依据本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 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此次网上报名的信息将作为考生录取的基础信息,请考生务必仔细填写,如因个人原因填写错误影响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
1.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按体育总局公布的《普通高等学制定的应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执行。
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届时通知为准。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时间4月15日和4月16日,考试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通知为准。
1.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各项目公布最低分。
2.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学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 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根据生源情况和分项目进行录取,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过程中,如各小项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将剩余计划移至本项目内其他小项,按性别录取的项目未按性别完成计划时,在项目内调整,各项目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招生计划将移至其他项目,顺序依次为篮球、跆拳道。若第一志愿仍未完成计划的情况下录取二志愿考生,所有项目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综合分低于本专项一志愿录取最低录取分将不予录取。
1.获得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中北大学被录取后免除当年学费,入校后对于获得优秀成绩的学生根据学校规定免除相应学年的学费。
2.学校学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录取,考生如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4.中北大学将通过中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中北大学本科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和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招考信息。
5.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6.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中北大学,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