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心理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及相关补充规定。
3.具备吉林体育学院招生项目要求的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所有招生项目不得跨项报名。
2023年继续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生,学校不列分省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为准,运动训练专业拟招收575人(含保送录取学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招收75人(含保送录取学生);修满规定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颁发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文凭,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序号 | 事项 | 时间 |
1 | 运动训练专业(冬季项目)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 2022年12月1日12:00—12月31日12:00 |
2 | 运动训练专业(冬季项目)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 | 2022年12月22日12:00—2022年12月31日12:00 |
3 | 运动训练专业(冬季项目)全国统一考试现场报名、考试具体安排 | 2023年1月4日-5月10日 |
4 | 运动训练(其他项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 2023年2月1日12:00—3月10日12:00 |
5 | 运动训练(其他项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 | 2023年3月1日12:00—3月10日12:00 |
6 | 运动训练(其他项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具体日程安排、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 | 3月20日—5月10日 |
7 |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 4月8日12:00后 |
8 |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 | 4月15日—16日 |
9 |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 | 5月14日12:00—5月15日12:00 |
10 |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信息查询 | 5月21日12:00后一志愿录取查询; 5月24日12:00后二志愿录取查询; |
11 |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考生公示 | 5月25日 |
注:因特殊原因(例如使用曾用名办理等级证书造成无法在系统中注册)未能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正常线上报名的考生,需填写线下报名申请表,冬季项目需在2022年12月31日12:00前、其他项目需在2023年3月10日12:00前将表格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1.吉林体育学院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和学校专业发展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分项目招生计划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和学校专业发展需求于4月中下旬公布。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可进行横向比较。
2.我校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考试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我校文化和体育考试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3.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吉林体育学院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4.考生在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基础上,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按综合分数择优录取;如有综合分数同分时,按体育成绩择优录取;体育成绩再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先录取一志愿,如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
录取综合分数: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考试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5.如个别项目未完成计划时,剩余计划将在本专业内,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我校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