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结合上海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工作,特制定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
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40人,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适当调整。田径项目同一小项A类与B类累加录取名额不超过2人。
招生类别说明:
A类: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B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且参加2023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65%录取政策的考生。
C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且参加2023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政策的考生。
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中规定的报名要求并取得高考报名号。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各项目的具体报名要求
1.田径: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者。不接受以接力赛获得名次的考生报名。
2.男子足球: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比赛、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组总决赛三项赛事中,获得过一次前三名成绩的;
(2)在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比赛、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组总决赛三项赛事中,获得过二次前六名成绩的。
(3)守门员位置仅限符合足球项目报考条件(1)的考生报考。
注:符合报名要求的比赛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6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各类信息,各项报名材料均需分别扫描为PDF文档上传报名系统,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的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登记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高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附件2)。
4.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5.高中阶段比赛最好名次的成绩册和秩序册。
足球项目还需主力上场队员证明(附件3,由赛事组织单位或所在学校盖公章),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组总决赛三项赛事的须上传比赛成绩册和秩序册。
成绩册和秩序册须包含封面页、有本人姓名和成绩的页面,在个人信息处划线标注,并盖有体育局竞赛处或所在学校公章。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运动队项目需要,按照考生全国统测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田径项目同一小项A类与B类累加录取名额不超过2人。获得A、B、C类资格的名单报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
(一)获得A类资格的考生:我校在收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单或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二)获得B类资格的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三)获得C类资格的考生: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各类别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按照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