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或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补报。报名途径:考生先申请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自行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填报本人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委托我院组织实施的体育类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并参加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的文化基础考试(满分300分)。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通过考试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按照考生的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运动训练专业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其它专业优先录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较高者。我院招生的专业都需参加体育类职业技能测试,凡没有参加本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的不能录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三)体检要求:考生须参加2022年宁夏高校招生统一体检,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四)选拔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并自觉接受宁夏教育考试院、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凡在招考过程中发生违规行为处罚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罚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中有关条款执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有不适宜体育运动或隐瞒身体健康状况的;
6.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五)以上内容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