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9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交通学校、广东省航运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60多年办学历史。学院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200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2016年入选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6-2019年,连续四年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2018年获 “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院校”;2019年获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示范单位、广东交通教育科技先进单位、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基地等光荣称号。
学院扎根南粤大地,服务“一带一路”,目前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现有49个专业,涵盖土木工程、汽车机械、船舶驾驶、轨道交通、智能交通、运输管理、机电设备、电子信息、商贸等领域,形成了“公路、水路、轨道三路引领,机电信息、经济管理两翼发展”的专业整体布局。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招生专业 | 学制 | 计划 | 学费标准(元/学年) | 住宿费(元/学年) | 专业要求 |
航海技术 | 五年 | 80 |
前3年:3800 后2年:6410 |
650-1500 | 无色盲;无癫痫、病理性晕厥史。 |
轮机工程技术 | 五年 | 80 |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五年一贯制转段时,学生应符合有关高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六公开”和“六不准”,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全省统考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按照英语、数学、语文科目顺序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正式录取后,学校不予调整专业。按文件规定,全省统考考生被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