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成绩核算
(一)采用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
(二)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时间:2022年4月12日
(三)成绩核算。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1、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面试成绩,包括基本素质题、文化素养题、职业倾向题、方法能力题。分值比例由学校确定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二、录取原则和要求
(一)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三)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四)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
(五)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六)根据上述要求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七)2022年4月16日-21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注意查询。
(八)2022年4月22日-24日,考生凭密码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九)高职单招确认录取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且不得调整专业。
(十)2022年4月28日,学校将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予以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注册、入学。对于逾期无故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有关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职业大学学籍规定》处理。
四、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