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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四川
招生类别:高职单招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试点单位、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财经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四川财经职业教育联盟牵头单位,四川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四川省财政系统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和四川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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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2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2-04-08 11:30:22

根据《四川省2022年高职院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以下简称“9+3”高职单招)。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2022年 “9+3”高职单招采取“文化+技能”的考试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备注
1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财经商贸类 3700元/年 涉藏州县
2 530701 电子商务 财经商贸类 3700元/年 涉藏州县
3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财经商贸类 3700元/年 大小凉山彝区县
4 530701 电子商务 财经商贸类 3700元/年 大小凉山彝区县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考生还应符合学院单独招生的专业类别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考生只可填报学院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职专业大类对口。

2.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4月6日 8:00 至4月8日17:00,登录学院网站,从“2022年9+3报名入口”图标进入“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2年4月1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9+3”高职单招考试。

(四)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4月20日8:00--4月22日17:00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五)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于4月20日-25日在学院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试题由学院统一命制,学院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4)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川教函〔2016〕671 号)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2.技能测试

(1)试题由学院统一命制,学院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机考;

(3)考试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4)考试内容:按照《2022年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022年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学院 招生专业 技能测试要点
1 会计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1.应知部分
(1)掌握会计的涵义、会计职能、会计对象;
(2)掌握企业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特征、内容;
(3)掌握会计等式;掌握不同经济业务发生对会计等式的影响;
(4)掌握会计科目及分类;
(5)掌握账户的基本结构;
(6)掌握借贷记账法的概念、特点,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7)掌握账户的对应关系和会计分录的编制;
(8)掌握账户的试算平衡;
(9)掌握筹资、供应、生产、销售、利润形成的业务核算;
(10)掌握会计凭证的分类、填制要求、审核要求;
(11)掌握会计账簿的种类;账簿启用的规则;账簿记账规则;错账更正的方法;结账的程序和方法;
(12)掌握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的步骤、优缺点、适用范围;
(13)掌握财务会计报告的种类;资产负债表的结构与编制方法;利润表的结构与编制方法。
2.应会部分
(1)能够根据经济业务熟练编制通用记账凭证;
(2)能够依据提供的会计凭证登记不同账簿,并进行月结;
(3)能够正确并熟练地依据账簿资料填列企业利润表本期数。
2 工商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1.中英文录入要求:在Word2010以上版本文字处理软件或“金山打字通”等录入测试软件中录入,录入内容包括中文字符、大写英文字符、小写英文字符、阿拉伯数字及常见特殊符号。要求录入准确,无漏字、错字、别字。
2.Word排版操作要求:使用Word2010以上版本文字处理软件,按要求完成排版操作。内容包括:字符录入、图文混排、表格制作、页面设置等。
3.Excel数据处理要求:使用Excel2010以上版本数据处理软件,根据要求完成表格格式化、简单函数运算等Excel数据处理任务。

(三)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22年4月26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30-15:00 技能测试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学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如录取中出现同分情况,依据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语文、德育、数学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有关事项

1.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8日至5月1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放弃录取,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手续,其放弃名额不递补。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 “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学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考生在规定时间(2022年4月28日)登陆学院网站 “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当天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 “9+3”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学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学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书可以我院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院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一)2022年4月6日8:00-4月8日17:00,考生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免试考生应在4月23日前将《四川省2022年“9+3”高职单招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到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 2022年4月13日8:00--4月18日22:00,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

(三)2022年4月22日8:00--4月25日17:00,资格合格的考生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四)2022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下午13:30—15:00技能测试。

(五)2022年4月28日,考生在报名系统内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六)2022年4月29日,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审核。

(七)2022年5月8日-5月14日,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拟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放弃录取,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手续。

(八)2022年5月15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院2022年“9+3”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上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考试中,对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4.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 新生复查和注册。新生入学时,学院将组织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考生,学院将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进行注册。

八、疫情防控

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应严格遵守学院的疫情防控要求。

九、其他事宜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如上级政策有变,以最新上级政策为准。

(三)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四)考生参加考试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奖、贷、助措施:学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实施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就业资助金、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每位学生顺利入学。

(六)本章程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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