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内唯一一所金融类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创办于1954年,前身是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干部学校,2002转制为高等职业学院。是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2002年1月,学校由辽宁银行学校与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合并而成。辽宁银行学校前身可追溯至成立于1954年的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干部学校。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创建于1985年。 截至2018年12月,学校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有7个教学单位,开设30个高职专科专业;有教职工297人,全日制在校生5840人。
序号 | 专业名称 | 单招类别 | 招生对象 | 学制 | 学费/年 |
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800 |
2 | 国际金融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800 |
3 | 金融科技应用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800 |
4 | 大数据与会计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800 |
5 | 大数据与会计(云财务会计师)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800 |
6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800 |
7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500 |
8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500 |
9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智能财税)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500 |
10 | 财富管理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800 |
11 | 证券实务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800 |
12 | 保险实务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800 |
1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800 |
14 | 现代物流管理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500 |
15 | 市场营销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500 |
16 | 旅游管理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800 |
17 | 电子商务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800 |
18 | 移动应用开发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800 |
19 | 数字媒体技术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5000 |
2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普通类 | 高中生、中职生 | 3年 | 4800 |
21 | 大数据与会计 | 对口类 | 中职生 | 3年 | 4800 |
注:招生专业均为拟定,最终招生专业、计划数以辽宁省教育厅审批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为准。高中毕业生首选科目为物理类或历史类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一、报考条件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凭考生号(2221开头的14位数字)报名参加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于报名开始10个工作日内到我校提交相关材料。
3.考生须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名方式
1.报名缴费时间:2022年3月4日开始报名缴费,截止时间将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2.报名形式:考生通过学校网站单招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
3.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1-6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4.缴费方式:考生注册账号、填写信息、填报志愿、提交报名信息后,在系统内按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学校对已缴费考生不予退费。
5.资格审核: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取消报考资格。
6.打印准考证:缴费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考试前2天登录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命题
1.考试科目:普通类单招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对口类单招(仅招会计专业中职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会计专业课。
2.考试时间:按辽宁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执行。
3.考试地点: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均为拟定,将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相关安排进行调整,详情见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网及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
四、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2.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普通类单招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口类单招考生依次按会计专业课、语文、数学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学籍注册、教育教学、收费标准、推荐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方面均与我校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4.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以及高职院校下一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