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对象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报名工作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其中,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属于飞行类专业,体检要求原则上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91部I类体检标准。
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专业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1、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学院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2、参加综合评价考试考生学院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若总成绩分数相同,报考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依次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名次;报考综合评价的考生依次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录取。若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考生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确定拟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名单,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室确定。
(三)公示拟录名单: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拟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四)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考生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