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入列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培养从事体育专项运动和民族传统体育的训练、教学、科研、竞赛组织管理,以及健身指导、武术表演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公办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1.招生项目和计划
专业名称 | 项目 | 性别 | 计划 |
运动训练 | 乒乓球 | 男子 | 3 |
女子 | 4 | ||
羽毛球 | 男子 | 3 | |
女子 | 3 | ||
网球 | 男子 | 3 | |
女子 | 3 | ||
排球(非自由人) | 不分男女 | 7 | |
手球(守门员) | 男子 | 1 | |
手球(非守门员) | 男子 | 3 | |
蹼泳 | 男子 | 2 | |
女子 | 2 | ||
技巧 | 不分男女 | 4 | |
体操 | 不分男女 | 2 |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武术套路 | 不分男女 | 16 |
武术散打 | 不分男女 | 6 |
2.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生。
1.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男子手球项目需具备运动健将(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蹼泳项目需具备国家一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称号,其他项目需具备国家二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3.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4.2022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
5.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考生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报名。考生在报名前需确认报考项目及运动技术等级是否符合我校要求,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生应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两所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不予以确认;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
1.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试卷满分150分,总分600分。
文化考试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考生于4月9日12:00以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参加文化考试。5月12日12:00后在“体育单招系统”查询文化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议的考生请于5月12日12:00-5月13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阅卷单位进行文化成绩复核,复核结果于5月16日12:00前反馈至“体育单招系统”。
2.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2版)。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
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生源等实际情况综合划定。对具备一级运动员运动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排球、技巧、体操不低于60分,手球不低于80分,蹼泳不低于90分。
在文化成绩、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计算综合分,即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学校根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按招生计划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项目,再录取二志愿。对于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专项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政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拟录取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要求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1.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预交学费5300元/年。
2.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本简章内容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