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学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1〕222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青海师范大学2022年体育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1.专业名称: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2.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专项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学、训练、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3.修业年限:基本学制4年,实行3-7年弹性学制。
4.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5.学费标准:每学年收取学费3820元;公寓住宿每学年收费1200元(如有变化,以青海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可免除在校期间学费。
1.符合国家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2.具备我校招生项目的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依据所获运动等级项目报考我校相应的招生项目,不能跨项报考。
3.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4.2022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
运动训练本科专业招生65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本科专业招生20名。
专业 | 项目 | 小项 | 招生人数 |
运动训练 | 足球 | 非守门员、守门员 | 0-15 |
排球 | 非自由防守人、自由防守人 | 0-12 | |
跆拳道 | 0-8 | ||
自由式摔跤 | 0-2 | ||
古典式摔跤 | 0-2 | ||
柔道 | 0-4 | ||
乒乓球 | 0-6 | ||
田径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10米栏、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10000米场地竞走、5000米场地竞走、1500米、3000米、5000米 | 0-16 |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武术套路 | 0-8 | |
武术散打 | 0-8 | ||
中国式摔跤 | 0-4 |
1.注册时间:2022年2月7日12:00—2022年3月7日12:00。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12:00—2022年3月10日12:00。
3.报名方法:考生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2.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接收和组织本省生源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参照普通高考组考防疫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通过机要方式将考后试卷发送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2版)。
4.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17日,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2)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至5月10日,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1.在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我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的录取控制线。
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本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本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文体综合成绩排序,根据各项目要求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项目再录取二志愿。分项目计划如未完成,计划间不做调整。
5.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招生的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按要求将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学校招生信息网等机构公示。
3.认真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生源地招办依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