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2022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
(一)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7日至3月7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10日12:00
(二)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在“体育招生系统”内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相关信息不允许修改。
(三)考生报名应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时间(部分分区统考时间衔接紧,避免冲突),报考院校不超过两所,并确定好所报院校的志愿顺序。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
(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在3月11日12:00前将表格交给我校教务处招生考试中心。
(一)体育专项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
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至5月10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打印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等具体事宜,请考生务必关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和“体教联盟APP”,以该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2.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2版)。
3.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4.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考生于4月9日12:00后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于4月16、17日参加文化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考生可于5月12日12:00后在“体育招生系统”查询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请于5月12日12:00-5月13日12:00在“体育招生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
(一)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我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划定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合格线:排球项目体育专项成绩合格线不低于80分;沙滩排球、篮球、足球项目体育专项成绩合格线不低于76分;田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合格线不低于70分;网球项目体育专项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排球体育专项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沙滩排球、篮球、足球项目76分及以上为合格,76分以下为不合格;田径项目7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网球项目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各项目专项成绩录取合格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综合考量确定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内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指标数的1.3倍(若专项合格生源数为非整数,则取整加1,例如7.8取8)。达到各项目(排球自由人、足球守门员单列体育专项最低控制线)体育专项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四)录取时,根据上线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综合分相同时,专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按各专项剩余招生计划数与二志愿专项合格生源数1:1.3的比例确定各项目二志愿体育专项最低录取控制线(若二志愿专项合格生源数为非整数,则取整加1,例如1.3取2),达到各项目二志愿体育专项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各项目按性别分别录取,如果某一性别组录不满,剩余指标给该项目另一性别组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该项目总数录不满,剩余指标将划入女子沙滩排球、男子沙滩排球、女子排球非自由人、男子排球非自由人项目中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最终所有项目剩余N个指标,则按照女子沙滩排球、男子沙滩排球、女子排球非自由人、男子排球非自由人每个项目各1个指标先后顺序进行第一轮分配。若第一轮指标分配完成,则分配结束,否则再按该项目顺序进行第二轮、第三轮指标分配,直至指标分配完成。按剩余招生计划数与二志愿专项合格生源数1:1.3的比例确定女子沙滩排球、男子沙滩排球、女子排球非自由人、男子排球非自由人二志愿体育专项最低录取控制线)。若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则在文化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体育专项成绩合格线的二志愿考生中,不分项目,不分男女,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与复试,考生必须做好准备,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入学的,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暂定为每生每年49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800元。2022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2022年收费标准由安徽省物价部门确定。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巢湖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巢湖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校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