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高校、国家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江苏省落实“科技创新改革30条”试点高校。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南京工业大学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实行单独招生。
招生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5300元/学年。
招生项目:棒球、垒球。
招生计划:运动训练专业拟招40人。最终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适应“体育强国”“教育强国”“健康中国”战略需求和政策化导向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现代体育科学理论与相关运动技术训练方法,具有较高运动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能胜任学校、运动队、社会俱乐部、赛事公司等单位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指导、竞赛组织管理和健康管理工作,具备国际视野、卓越才能、工科素养、社会责任、创新创业精神的复合型体育专业人才。
(二)主要课程
体育概论、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社会学、健康教育学、体育科学研究方法、运动训练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体育竞赛学等。
(一)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我校招生项目二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称号。等级证书审批日期须在2012年1月1日至我校报名截止日之间,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不得跨项考试。
(四)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注册:考生须在2022年2月7日12:00至3月7日12:00期间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二)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须在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期间在“体育单招系统”内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并网上缴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
(三)考生依据公布的体育专项考试时间,选择不超过 2 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一)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2版),具体报名考试安排与评分标准见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二)文化考试
运动训练专业文化考试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600分。文化考试参照普通高考组考防疫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通过机要方式将考后试卷发送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17日。考生于4月9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参加考试。
我校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及考生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与体育专项成绩最低控制线。
(一)体育专项成绩最低控制线
我校划定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且该录取控制线不低于75分。具体分数线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确定。
(二)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
我校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且该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文化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三)录取原则
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我校按照教育部和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将拟录取名单于5月27日前上传至“体育单招系统”。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学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督察有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责,负责受理考生投诉和来访。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025-58139070,jiwei@njtech.edu.cn。
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发现有舞弊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电话:025-58139090(招办)
025-5813009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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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如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