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动训练
1.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热爱体育事业,熟悉国家体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运动训练与竞赛等相关理论知识,能从事专项教学、训练、竞赛组织与裁判、管理等工作,能胜任体育俱乐部、业余体育学校及社区等单位运动训练及指导的应用型人才。
2.主要课程:思想政治理论相关课程、大学外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理论、运动选材学、运动训练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运动竞赛学、体育史、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推拿理论与方法、基础滑冰、基础滑雪、田径理论与实践、技巧(体操)理论与实践及相关专业方向必修及选修课程。
3.学制:4年。
4.学位:完成本专业规定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毕业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5.就业方向:各类体育学校、运动队、体育管理部门、初高等学校等。
6.招生计划:335人。
7.收费标准:8000元/年(执行黑龙江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1.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具有深厚的家国情怀和弘扬民族文化的自觉意识,具备传播、推广、传承与创新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素养,掌握民族传统体育历史文化和武术、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体育基本技能,以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能胜任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体育人才。
2.主要课程:思想政治理论相关课程、民族传统体育学、中国武术理论、中国武术史、中国传统养生理论、中医学基础、大学语文、体育史、专项理论与实践、体育理论、运动生物力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大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滑雪、军事理论与训练及相关专业方向必修及选修课程。
3.学制:4年。
4.学位:完成本专业规定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毕业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5.就业方向:中等以上学校、业余体校、各级武术运动队、公安、部队、武术研究机构等。
6.招生计划:70人。
7.收费标准:8000元/年(执行黑龙江省物价局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