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中职毕业生,方可参加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且考生需于3月23日前向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提交申请免试录取相关材料。
填报专业志愿
1、“单独招生(普通高考报名高中,中职生)”端口高中、中职考生均可报考,按序选报1-6个专业,同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服从调剂是指分数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但未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同时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仍有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服从专业调剂便会被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即做退档处理)。
2、“单独招生(专业对口中职生)”端口仅中职考生可报考,可根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且仅能报考一个专业,不能服从专业调剂。
录取办法
在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总成绩构成
1.单独招生(普通高考报名高中、中职生)总成绩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500分。
2.单独招生(专业对口中职生)总成绩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满分500分。
(二)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在我院招生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总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三)录取原则
1.单独招生(普通高考报名高中、中职生)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科目成绩仍相同,按照科目大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单独招生(专业对口中职生)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在考生报考对口专业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科目成绩仍相同,按照科目大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录取审核
1、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辽宁省招办审核备案;
2、辽宁省招办审核备案后,考生可在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单招入口”自行查询录取结果,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不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