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参加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确认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考生应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一)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40分,并且单科成绩不能为0分。我校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二)经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并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三)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某专业生源不足时可以申请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四)报考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一)参加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7号)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 525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