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隶属甘肃省教育厅,其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甘肃省卫生学校。学校是首批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训基地,是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是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护理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中华医学会全国卫生职业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主任和秘书长单位、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甘肃省卫生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单位、甘肃省医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甘肃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秘书长单位。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费 |
护理 | 520201 | 三年 | 4500元/学年 |
助产 | 520202 | 三年 | 4500元/学年 |
药学 | 520301 | 三年 | 4500元/学年 |
中医学 | 520401K | 三年 | 4500元/学年 |
针灸推拿 | 520403K | 三年 | 4500元/学年 |
中药学 | 520410 | 三年 | 4500元/学年 |
中医康复技术 | 520416 | 三年 | 4500元/学年 |
医学检验技术 | 520501 | 三年 | 4500元/学年 |
医学影像技术 | 520502 | 三年 | 4500元/学年 |
口腔医学技术 | 520504 | 三年 | 4500元/学年 |
康复治疗技术 | 520601 | 三年 | 4500元/学年 |
报考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综合评价需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且考生已参加了我省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参加考试,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A、B、C、D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9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
对于进档考生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录取过程中,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通过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在毕业文凭、就业派遣和奖助学政策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