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2023年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
中职升学: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含技工学校)可参加2023年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录取。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所有参加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2〕35号)执行。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均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1、综合评价
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招生学校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2、中职升学
文化素质:文化素质包括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两部分。公共基础考试以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养4门课程为主;专业基础考试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划分为8个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以各类别的三门专业基础课程为主。
职业技能:以中职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校)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成绩为准(省教育厅推荐,参加行指委组织的全国行业性比赛并获奖(其他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企业等组织的比赛除外),学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指定全国行业协会、教指委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其成绩可转换为相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技能大赛成绩三年以内(含三年)有效,超过三年需重新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