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申请报考: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经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考试的学生。
2.具有高等教育学籍的高校在校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院校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高职对口单独招生严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不予录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高职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海南省考试局领导下,由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在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且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按志愿顺序对报考相同专业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同分情况按职业技能测成绩依次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