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院校。2017年3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调整学院管理体制划转由自治区公安厅管理,并更名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学院占地面积455亩,分东、西两个校区。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4200人,每年承担各类培训任务8000多人次。学院内设10个行政管理机构,13个教学教辅机构。有公安类提前批次专业4个、自治区级骨干示范专业3个。2021年,学院被自治区教育厅立项为高水平高职学校,治安管理、刑事执行两个专业群立项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专科层次)开设法律事务等4个公安类专业和9个普通类专业,2022年学院面向全国8个省区招生。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自主招生拟招生人数10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下达数字为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类别 | 学制 |
580401 | 法律事务 | 普通类 | 3年 |
580401 | 法律事务(人民调解方向) | 普通类 | 3年 |
580401 | 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方向) | 普通类 | 3年 |
580504K | 司法警务 | 普通类 | 3年 |
580501K | 刑事执行 | 普通类 | 3年 |
580601K | 刑事侦查技术 | 普通类 | 3年 |
580503K | 行政执行 | 普通类 | 3年 |
580602K | 司法信息技术 | 普通类 | 3年 |
580701 | 安全防范技术 | 普通类 | 3年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普通类 | 3年 |
420906 | 消防救援技术 | 普通类 | 3年 |
已参加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
凡报考考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以电子档案中原始体检表为依据,录取时参照公安专业的身体标准,考生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生不低于1.68m,女生不低于1.58m;
(2)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0公斤;
(3)视力:左右眼矫正视力应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
(4)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要求执行。录取考生入校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区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宁夏警官职业学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警察体能考试成绩为基准,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同分排序原则为:警察体能、语文、数学。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录取结果以教育厅审核后的名单为准。拟录取名单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参加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学生数据信息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备案,学籍信息由学院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