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1.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银川科技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本校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宁夏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银川科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及考生报考人数划定学校最低录取分数资格线。达到学校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校将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3.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4.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参加银川科技学院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