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是全国第一批独立设置,也是浙江省唯一一所主要培养残疾人高级技能人才和服务残疾人事业专业人才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招收视障、听障、肢体功能障碍、言语障碍学生和有志于为残疾人事业服务的健全学生。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共计155名,其中面向普高招生计划115人,单独考试招生计划40名。
专业名称 | 高考科类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招生对象 |
特殊教育(师范) | 普通类 | 60 | 3年 | 6600 | 普高招生考生 |
学前教育(师范) | 普通类 | 40 | 3年 | 6000 | |
特殊教育(手语翻译) | 普通类 | 15 | 3年 | 6000 | |
特殊教育(师范) | 学前教育类 | 20 | 3年 | 6600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学前教育(师范) | 学前教育类 | 20 | 3年 | 6000 |
注:以上为2022年各专业学费标准,2023年具体收费根据当年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符合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的高中(含同等学历)毕业生: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三、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必须都在D等及以上(外省学考成绩需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后予以认可);
四、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专业,需参加当年高考报名科类对应的职业技能考试,往年成绩无效;
五、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院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各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可报考。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提前招生录取时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普考招生考生按1:3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单独招生考生按1:2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学院一轮录取结束后,不足计划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同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分,学考科目总分,学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分数进行排序;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分,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进行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专业实际参加综合测评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情况,则按实际参加综合测评考生90%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递补备录考生。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状态后方可登录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已被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及单独考试招生。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