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有关要求,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监督下,严格保密制度,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做好2023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
(二)录取规则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依据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对报考本院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坚持“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三)录取办法和要求
1.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高等职业教育对学生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报考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4月15日,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4月 16日— 21日将审核通过后的预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5天,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需于 4月22日10时—24日18时,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确认后的名单为学院最终拟录取名单。
4.4月26日—27日,打印录取花名册、办理录取手续。
(四)相关事项
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学院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录取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和学院学工部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3.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4.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