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是2008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颁发国家认可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国家级开发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路2号,一期校园占地406亩,含实训用地100亩;学院教育教学设施齐全,建有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楼、室内外球馆/球场、室外标准塑胶田径场、图书馆、会议厅及各多间校内实训室,信息化设施遍布全校;学院已经完成20余万平方米的校舍建设,新图书综合楼已封顶正在装修。学院目前设有智能工程学院、财贸管理学院、艺术旅游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四大二级学院及一所附属中等职业学校,开设41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突出。
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学校: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已报名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且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广西经济职业学院高职对口中职。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人数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凡被广西经济职业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