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报名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具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除技工学校外的二年级在校生(需有中职学校相应学籍),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1.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执行广西招生考试院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考试院将填报了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投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2.联合测试总成绩低于200分(不含2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所有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直至录满专业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录取,若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仍相同时,优先录取有加分项目第4、5、6项的考生(即退役士兵、获奖的考生),按加分高低顺序,加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以上排序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对口普通批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勾选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有剩余计划,则可调剂录取至除中职联合办学点专业以外的未录满专业,不调剂到中职联合办学点专业;若考生勾选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通过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入学的新生,在学费、奖助学金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录取入学的学生完全一致。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减、补、勤”资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获得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企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后,可以向当地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到校后还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以及申请学院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减免、企业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