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报名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具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除技工学校外的二年级在校生(需有中职学校相应学籍),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测试安排: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成员院校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包括“2+3”“3+2”合作协议备案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测试方式: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测试内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文化基础测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相关知识;二是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等内容。测试均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测试地点: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在网上申报时选定考点。
1.申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不包括免试入学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测试成绩为200分以下(不含2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2+3”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首先填报“高职对口直升批”,且所填报的专业为“中高职衔接”的专业,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同时可填报“高职对口普通批”志愿,按普通批考生原则录取。
2023年,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取消了工业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招生,该“2+3”原备案专业对应调整为家具设计与制造、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
3.进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则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为:
①按进档的第一专业,由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②进档的第一专业如果还空缺计划,按进档的第二专业,由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③进档的第二专业如果还空缺计划,按进档的的第三专业,由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④在考生的填报的专业志愿(专业一至十)无法满足时,则作退档处理。
⑤非免试考生如出现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⑥非免试考生如出现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均相同时,将按自治区考试院出档的顺序录取。
⑦免试考生如出现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获奖情况,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个人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团体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个人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团体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个人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团体赛)、自治区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个人赛)、自治区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团体赛)的顺序录取。
⑧免试考生如出现团体赛奖项等级相同时,将按获奖排名顺序录取。
⑨免试考生如出现团体赛奖项等级、获奖排名均相同时,将按提交免试材料的先后顺序录取。